小瑆

逆风如解意

              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
          ——致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初中毕业生、家长们:
  你们好!
  九年的义务教育段学习生活,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见证了每一位莘莘学子的成长进步,而今羽翼渐丰,你们将面临接受义务教育以来的第一次选拔性考试,迎来求学道路上的第一次重要选择。让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全面、可持续发展是家长和老师的共同期望,更是祖国发展和民族振兴希望之所在。面对高中段教育的选择,引导考生理性选择适合的高中段教育是持续维护学生自信和发展后劲、确保学生个性潜能发挥、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的关键,也是实现我市办学效益最大化、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人人成才的基础所在。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更愿意与广大考生和家长就中考招生问题做深入的沟通与交流,达成共识,共同引导考生在普通高中和初中后职业教育类院校之间做出合理选择,在普通高中各学校之间做出合理选择, 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
  首先,建议考生选报普通高中志愿要量力而行,理性选择。今年,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了1个指标生志愿和2个非指标生志愿,2个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照先录取指标生志愿再录取非指标生志愿的顺序进行,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仔细研读和把握中考招生政策,结合各自实际理性选择志愿学校和志愿顺序,避免因盲目攀高而事与愿违,甚至出现高分落榜现象。另外,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我们一直致力于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努力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和特色化办学,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教育需求,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高中教育选择。因此,选择一所适合自己的高中学校,在适合自己的环境中,经过自身锲而不舍的奋斗,会得到更多的关注,铸就更多的自信,享有更多的机遇,会飞得更高!
  其次,建议部分考生积极选报初中后职业教育类院校,升学和就业前景更美好。近年来,全省上下以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如火如荼,如,从2013年秋季开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政策、部分职业院校继续招收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国家统招计划、从2012年开始实行的春季高考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培养为中职学生直升本科搭建了立交桥、等等,这一系列政策为学生提供了多元选择。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中职类学生升学和就业渠道日渐畅通,中职类学校招生正迅速升温。另外,从就业前景看,近年来,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认可,几所重点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5%以上,有些学校、有些专业的优秀毕业生甚至出现供不应求、几个单位争抢的情况。
  第三,今年我们将继续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公平。近年来,规范中考招生成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彰显了教育公平,维护了百姓切身利益。今年,市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将继续按照《淄博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十不准》要求,规范网上录取流程,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巩固规范招生成果,进一步赢得社会和广大家长的信赖和支持。
  最后,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两点:一是普通考生志愿设置三类,即“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类志愿设置1个、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1个指标生志愿和2个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学校设置2个平行志愿。三类志愿可兼报,但是录取时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类志愿、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普通高中非指标生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学校类志愿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录取,考生一经被录取即不再参与后面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无“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意向的考生,请不要填报该志愿。否则,被该志愿录取将不再参与普通高中志愿的录取。二是今年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会考科目一并作为普通高中录取限制条件使用,且将录取批次由去年的至少2B2C、至少4C、4C以下三个批次调整为至少3B2C和3B2C以下两个批次,使得录取结果更加人性化。
  中考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倍受社会关注。为全力做好教育服务工作,市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创新招生服务方式,一是开辟网上政策解读栏目,推出“中考热点解读”系列;二是立足精准服务,采取“网上发布+云平台发布+信息精准推送”的方式,于6月23日前发布中考成绩;三是6月25日将继续分区县集中组织中考招生咨询会,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面对面服务。敬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充分利用一切机会,关注并认真研究熟悉招生政策,为孩子的发展做出理性选择。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人生机遇,贵在把握,抉择未来,时不我待!衷心祝愿每一位考生学业进步、健康发展!祝愿每一位家长幸福顺意!感谢多年来对全市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淄博市教育局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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